2021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點歸納(二)
一、法人的財產
法人的財產指法人獨立擁有的財產。法人的財產有以下特征:
1、法人的財產是法人獨立享有、自主支配的財產。
2、法人的財產是與其他組織、發起人或者投資人、法人的成員的財產完全相分離的財產。
二、法人的責任
法人的責任是指法人在對其在民事活動中發生的債務負責清償的民事責任。法人責任有以下特點:
1、法人的責任是法人獨立承擔的民事責任。
2、法人的責任是法人對其自己的債務承擔的責任。
3、法人的責任是以法人的獨立財產承擔的責任。
4、法人的責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責任。
三、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指法人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相比具有以下重要特征:
1、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成立,終于消滅。
2、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受法人自然屬性的限制。
3、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互相有差異性。
四、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能力,即法人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設定民事義務的資格。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與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與其民事權利能力在存續時間上是一致的。
2、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范圍受其目的和經營范圍的限制。
3、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由法人機關或者代表人實現的。
五、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
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指法人對自己的不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以下兩個最主要特征:
1、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與其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同時產生、同時消滅。
2、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是對其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
六、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特征有:
1、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社會組織。
2、法人是依法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獨立性體現在:
(1)組織上的獨立性。
(2)財產上的獨立性。
(3)責任上的獨立性。
七、法人應具備的條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